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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0-06-02 16: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健康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四)公平至上,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质量为先,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按专业方向成立4个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中国古代史组(含专门史、史学与历史教育),中国近现代史组,中国历史地理学组(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史组。

四、第一阶段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生需按照《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考生提交材料清单》的要求,于2020年6月4日24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76856526@qq.com;于6月10日前,将纸质本材料装订成册、寄送到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荟文楼417;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本需保持一致。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组织“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对材料进行分组审核及评定,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方面全面评价考生,给出外语、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具体评定要点如下。

1、 外语考核成绩

满分100分。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材料包括本科及硕士外语课程成绩、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硕士学位论文英文摘要、一篇由本人撰写的学术类外语文章(字数不少于600字,内容需与本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中某一部分相对应)。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的外语水平成绩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但也需向学院提交上述外语考核材料。

2、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

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考生提交材料,重点考察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硕士学位论文及研究计划,从专业知识、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专业基础考核成绩。

其中,发表高层次学术文章、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者,在上述成绩外给予额外加分,具体情况参见下表。此外,申请加分项的考生需填写、提交《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基础考核加分申请表》,不提交申请表者不予加分。

序号

加分类别

每篇/项加分数量

1

CSSCI来源期刊学术论文

5

2

CSSCI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3

3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5

4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

注:学术论文只认独立或第一作者,如果第一作者为申报者指导教师,且无其他作者,则等同第一作者;申请加分的学术成果应与报考专业具有相关性。

学院根据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外语水平考核及专业基础考核的合格分数线;外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第二阶段的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及综合考核名单在第一阶段考核结束后于学院网站公布。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的外语水平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材料审核评定;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由二级招生单位审核评定。

“申请考核制”初审合格的考生也需按照《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考生提交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材料以备综合考核时参考,但可以免于第一阶段考核。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方式

学院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综合考核,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安排参见学校相关文件及或学院后续通知。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外语不低于10分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不低于20分钟)。

(二)综合考核准备

1.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参见学校相关文件或学院后续通知。

2、学院将提前按照专业方向分组进行综合考核网络系统模拟演练(形式与正式考核相同,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时间为6月19日上午8:30。

(三)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组进行,由专业知识口试,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构成。

1、专业知识口试:按招生专业方向命题,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与理论的掌握情况。题目由综合考核组长现场口述,考生口头作答,每题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回答过程中,综合考核组考官不得与考生交流。专业知识口试满分为30分。

2、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提交的代表性科研论文、研究计划等材料,通过与考生的交流、提问,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水平、学术志趣、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0分。

3、专业外语测试:考核考生运用专业外语的综合能力,满分3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审核《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必要时或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心理健康测评:考生提交《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心理健康测评表》,学院依据测评表进行审核;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口试成绩+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外语测试成绩。

(五)综合考核时间

2020年6月20日上午8:30。

六、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达到报考条件

2.思想政治、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合格

3.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二)专项计划

除满足普通计划考生录取基本要求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第一阶段考核成绩需达到学校规定的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合格线;申请硕博连读考生,须经研究生院批准;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申请考核制程序选拔,须经研究生院批准。

七、拟录取规则

1、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为10名。

2、学院已将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分配到每个专业方向,并落实到导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优先分配给没有分配到普通招生计划的导师。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选择好专业方向和导师,如果分配有招生计划的导师无考生报考,则将招生计划调给其他无招生计划的导师。

3、考生分小组参加综合考核,学院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历史地理学(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史、史学与历史教育、世界史等6个专业方向,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4、在职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除外)。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二级招生单位。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九、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承诺。考生须签订并提交《西南大学2020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学院将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二级博士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监督电话:023-68367573

邮箱:945330123@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400715

2、咨询电话:023-68253709

邮箱:2876856526@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400715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