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等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成立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专业的指导教师和同行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二、综合考核安排
(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二)综合考核形式
学校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三)综合考核准备
1.材料审核合格、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24日。
2.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来校报到时核验: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四)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由专业知识口试,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构成。
1.专业知识口试:按招生专业方向命题,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与理论的掌握情况。题目由综合考核组长现场口述,考生口头作答,共两题,每题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回答过程中,综合考核组考官不得与考生交流。专业知识口试满分为40分。
2.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提交的代表性科研论文、研究计划等材料,通过与考生的交流、提问等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水平、学术志趣、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50分。
3.专业外语测试:考核考生运用专业外语的综合能力,满分1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面试和审核《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的方式进行,必要时或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口试成绩+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外语测试成绩。
三、拟录取规则
1.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方向录取,即学院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历史地理学(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史、史学与历史教育、世界史等6个专业方向,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组建综合考核小组,并按考核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版以“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形式命名,于5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772540360@qq.com。纸质版9月份开学报到时提交至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时间安排
1.报到。4月27日(周四)下午14:30-15:30,历史文化学院419教室报到。报到时需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各一份。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4月27日(周四)15:45,历史文化学院419教室。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3.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4月28日(周五)8:30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生管理
1.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名《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综合考核过程诚信。
2.加强考生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学籍学历信息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5.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及咨询
1.监督电话:023-68367573
邮箱:27537599@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400715
2.咨询电话:023-68253709
邮箱:772540360@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400715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
2023年4月20日
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