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学院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负责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按专业方向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四、报名条件
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学校计划后确定的实际计划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刊发于CSSCI来源期刊(含集刊)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唯一其他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著作中需有具体说明);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1项;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获批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奖励;获得厅局级批示并采用的资政成果1项。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翻译著作不低于1万字)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特别优秀者外语要求可放宽至CET-4≥425分。
(五)身心健康。
(六)报考专项计划博士的考生,还需符合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
五、报名
(一)申请人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按要求于2024年1月11日至3月14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缴费,完整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信息校验。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六、提交材料
0.材料封面及目录。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4.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培养单位盖章;往届生须到培养单位档案馆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查档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馆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12.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外语学术文章评定表》
13.《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心理健康测评表》
14.《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信息登记表》
1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计划考生还需要提交专项计划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
纸质材料:以上材料须全部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考生亲笔签名,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4年3月22日前寄送至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荟文楼417办公室。收件人:李老师。邮编:400715。联系方式:023-68253273。请在邮件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务必以邮政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快递。
电子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考生签名后扫描转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命名(例如01.考生姓名+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02.考生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1147127984@qq.com,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68253273。
七、材料审核
(一)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核通过者,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外语和专业基础满分各为100分。以专业方向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具体评定要点如下。
1、外语成绩审核
满分100分。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综合评定审核成绩。材料包括外语课程成绩、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硕士学位论文英文摘要、一篇由本人撰写的学术类外语文章(字数不少于600字,内容需与本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中某一部分相对应)。
2、专业基础成绩审核
满分100分。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考生提交材料,重点考察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主持项目、科研奖励等)、硕士学位论文及研究计划,从专业知识、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专业基础审核成绩。
学院根据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按专业方向择优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综合考核名单在第一阶段审核结束后于学院网站公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普通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单列审核。
(二)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八、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参加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综合考核时需向学院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另行专门通知。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根据专业方向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专业方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十、其他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录取。
2.本办法由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http://yz.swu.edu.cn/)和学院官网(http://his.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253273, 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417办公室。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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