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等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同时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专业的指导教师和同行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等考核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综合考核安排
(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计划类别
| 招生计划数
|
普通计划
| 11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4
|
对口支援计划
| 1
|
(二)综合考核形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将通过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请参见《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
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会议号参见学院网站后续公告。
(三)综合考核准备
1、材料审核合格、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学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22日。
2、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
3、学院将于4月22日上午9:00进行综合考核系统模拟演练(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4、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以备远程考核时核验: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四)综合考核内容
计划类别
| 综合考核时间
|
普通计划
| 4月23日上午8:30
|
少数民族骨干、对口支援计划
| 4月23日上午10:00
|
综合考核于4月23日上午分组进行(具体时间参考上表),由专业知识口试,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构成。
1、专业知识口试:按招生专业方向命题,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与理论的掌握情况。题目由综合考核组长现场口述,考生口头作答,共两题,每题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回答过程中,综合考核组考官不得与考生交流。专业知识口试满分为40分。
2、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提交的代表性科研论文、研究计划等材料,通过与考生的交流、提问等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水平、学术志趣、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50分。
3、专业外语测试:考核考生运用专业外语的综合能力,满分1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审核《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必要时或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心理健康测评:考生提交《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心理健康测评表》,学院依据测评表进行审核;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口试成绩+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外语测试成绩。
三、拟录取规则
1、学院已将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计划分配到每个专业方向并落实到导师。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请选择好专业方向和导师,如果分配有招生计划的导师无材料审核合格生源,在征求考生与指导教师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采取在报考同一方向内考生调剂措施,或者将招生计划调给其他无招生计划的导师。
2、普通计划考生分小组参加综合考核,根据今年导师名额分配情况,学院组建中国古代史(含专门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历史地理学(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史4个专业方向考核小组。录取时按专业方向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单独组建综合考核小组,并按考核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4、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除外)。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以“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形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772540360@qq.com。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考生管理
1、考生诚信承诺。考生须于综合考核系统中签订并提交《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综合考核过程诚信。
2、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3、学籍学历信息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4、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及咨询
1、监督电话:023-68367573
邮箱:945330123@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400715
2、咨询电话:023-68253709
邮箱:772540360@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400715
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