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中共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3-15 13:1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21年3月修订)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高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能力水平,有计划地布置和落实好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增进党支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参会人员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员、相关工作党委委员

二、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的第二周周三下午举行。因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例会。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次会议由组织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员。例会实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前请假。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布置党支部工作任务。

2、研究、布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学院党委党建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党建工作安排。

3.研究、布置主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年度述职考核、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支部学习培训等工作。

4. 通报、检查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

5. 听取各党支部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加强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验、新问题和新对策。

6. 研究、布置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人选提名推荐。

7. 其他需要在党支部书记例会上研究、通报或安排的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需要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并安排支部其他委员参会。

2.各党支部必须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做好参会工作准备。

3.经会议研究安排的工作和作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落实做细相关工作。

4.党委组织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并督促各党支部及时落实工作。

5.各党支部要按照会议要求及时完成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